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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实行"四位一体"携卷判后答疑

时间:2016-05-06 16:10:16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赵晓菲 王伯明
导读:为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案件来信来访和诉讼服务工作,今年新疆喀什中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理念和精细化管理,在“三位一体”涉诉信访判后答疑制度基础上,拓宽判后答疑范围,实行“四位一体”携卷判后答疑。

  为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案件来信来访和诉讼服务工作,今年新疆喀什中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维理念和精细化管理,在“三位一体”涉诉信访判后答疑制度基础上,拓宽判后答疑范围,实行“四位一体”携卷判后答疑。

  2015年该院对36件涉诉信访案件采取分管副院长、庭长(局长)、主审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其中15件案件息诉罢访,涉诉信访案件较往年下降12%,自判后答疑制度实施以来,申诉率和上访率逐年减少。

  2016年喀什中院党组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实施了“四位一体”携卷答疑,即由分管副院长、庭长(局长)、主审法官及纪检监察干部共同携卷答疑,判后答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也延伸到各类案件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以及不服本院一审及各类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案件,把监督机制关口前移。

  今年在接待来访人刘某申诉某护理院健康权一案时,当事人刘某对有关法律程序、实体处理存有疑问,对一、二审判决不服,来中院信访大厅要求申诉。信访室专人负责登记、热情接待后,采取“四位一体”判后答疑的程序,由主管副院长、庭长、主审人、纪检监察干警分别阅卷后,携卷面对面当场答疑,就刘某提出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及采取执行措施依据等疑问,进行相应的释法说理。共同判后答疑后,当事人听后明白了判决的依据,当场制作笔录,表示服判息诉。

  喀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光明介绍说:“往年判后答疑工作是由主管院领导、庭长与主审法官完成。今年新增加了纪检监察干警,目的是规范我们的司法行为。通过耐心释法明理,特别是败诉一方的当事人,对案件认定事实、证据、裁判理由、法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疑问,认真听取意见并耐心解答,使当事人充分了解法院裁判的理由,明白其因何败诉,起到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有效减少上诉、申诉、上访。”

  该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祝聪表示:“采取‘四位一体’携卷判后答疑是喀什中院落实司法改革,树立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打造阳光司法的创新举措,目的是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增强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第一时间解答当事人的疑惑,有效降低上诉和申诉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通讯员 赵晓菲 王伯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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