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叶城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落实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司法需要的重要抓手,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多举措落实司法救助工作,对迫切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依法协调救助,切实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依法申请救助原则。叶城法院执行局根据司法救助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司法救助申请的标准、范围、程序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规范,确保困难申请人救助的公平公正。
规范司法救助审批程序。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执行机局出书面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执行案件承办人按照相关法律对提出的救助申请审查后提出意见,再通过执行局集体讨论后,报审判委员会讨论批准,一经批准由案件承办人员负责具体办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
协调司法救助援助机关。叶城法院积极和地区中院、县政法委对接协调,对追索赡养费、交通事故、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等迫切需要司法援助的困难群众,积极帮助协调司法援助,为其提供司法救助保障。
2015年叶城法院共上报司法救助金案件两起,争取到自治区司法救助金16万元,地区司法救助金14.5万元,县司法救助金14.5万元。2016年5月我院向县政法委申报无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的案件5起,拟申请司法救助金840213.46元,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切实帮助困难家庭渡过难关。(通讯员 尤小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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