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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法院六举措补充警车管理制度

时间:2016-06-15 16:33:20  来源:法治文化  作者:张庆元 陈湘
导读:哈密市法院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不断积极探索实践警车规范管理的新路径,在保障、服务和安全上下功夫。哈密市法院为实现公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哈密市法院又采取六项措施补充警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车管理、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使公车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哈密市法院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不断积极探索实践警车规范管理的新路径,在保障、服务和安全上下功夫。哈密市法院为实现公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哈密市法院又采取六项措施补充警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车管理、使用、监督的长效机制,使公车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论证谁”的原则;二是院车队对所有车辆须建立台帐,及时了解车辆动向,实行不定期检查;三是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四是机动车车辆检查实行分级检查制度,院车队对所有车辆每月检查一次,配备车辆的庭室必须对所管车辆每周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病出车;五是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六是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院车队进行不定期检查,第一发生违规,给予警告,由其整改,第二次发生违规,扣发奖金。

  哈密市法院办公室主任将补充的警车管理制度发放到院里各部门学习,由办公室加强车辆管控,各主管院长抓好分管部门的车辆工作,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全院不发生车辆安全问题,以促进法院全面建设工作。(通讯员 张庆元 陈湘)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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