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在立案大厅摆放供查阅的利用手册
近日,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新疆哈密中院根据自身档案工作特点,结合“档案与民生”活动主题,制作了《诉讼档案便民手册》,通过给当事人发放和在立案大厅摆放供取阅的形式,开展了档案服务民生的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从利用主体、利用目的、利用方式三个方面对近三年诉讼档案利用情况进行了摸底,针对存在的“谁能用,用什么,怎么用”的问题,结合此次宣传活动主旨,选取了案件当事人,案件代理律师、其他诉讼代理人为服务对象,制作了《诉讼档案便民手册》,释明了利用主体、可利用内容及利用所需手续,并制作了利用诉讼档案申请书模板供当事人参考,公开了档案室工作电话,旨在推动我院档案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带着问题意识积极解决档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在档案工作中贯彻司法公开的要求,发挥诉讼档案服务民生的特殊作用。(通讯员 赵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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