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上午9点,裴提提诉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6年3月7日凌晨2:28分,裴提提87岁的妻子王改去,被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宣布临床死亡。
裴提提认为,妻子王改去的死是第二人民医院对病人极不负责任造成的,从治疗方案到病历书写及例行抢救,各个环节存在诸多疏失。王改去死亡以后,其家属多次向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讨要说法,鄂尔多斯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也曾介入调解,但至今无果。
2016年9月23日,裴提提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胜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6年11月9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娇接受原告方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中,原告方申请就王改去病历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被告方不同意,主张医疗事故鉴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指定北京某司法鉴定机构对王改去病历进行司法过错鉴定。
上午11时许,法庭休庭,待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次开庭审理。(安子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