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开展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广西省柳州市计划从今年起到2017年末,对全市范围内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住宅区进行综合整治,以此切实改善广大群众的居住环境和质量,不断推进社区建设和物业服务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通过对老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合理引导全市老旧住宅区引入物业服务,促进物业服务工作机构得到落实,居住区长效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使老旧住宅区的环境全面改善并提高。 六个条件:根据《实施意见》,市区范围的老旧住宅区需满足六个条件,才能列入综合整治范围。 条件为:2000年1月1日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土地性质为国有 ;房屋标准成套(即每套房屋具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 ;未列入近十年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 ;尚未建立物业服务工作机制 ;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模式及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成立业主大会困难的,可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来确定)。 四项内容:综合整治的内容包 括四大方面。小区面貌改观工程,拆除小区违法建(构) 筑物,清除公共区域各种堆积物品和影响环境面貌的非法设施 ;房屋修缮工程,对房屋外墙及楼道墙面进行维修和粉饰 ;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库(棚),整修路面,改造、疏通上下水道,维修、增设路灯、楼道灯,封闭小区,设立门岗值班室或岗亭,完善视频监控设施等 ;居住环境改善工程,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 ;合理增设休闲座椅,安装健身器材,建设小区游园。 多方面筹集资金:《实施意见》规定“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按小区建筑面积折算,单位造价原则控制在每平方米20元内(含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管理费用) ”,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 ”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原产权单位筹资原则上不低于50%(单位自筹一部分,公有住房售房款列支一部分,符合使用公有住房维修资金条件的申领一部分),不足部分的资金由各城区先行垫支 ;原产权单位不存在的,或者公有住房售房款、公有住房维 修资金按比例使用后不足时,由各城区先行垫支 ;原产权单位不存在,且无公有住房售房款和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由各城区先行垫支。各城区先行垫支的上述资金,待项目结算后,由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市、区1∶1的比例将市级配套资金逐年拨付给各城区。 四大原则:据了解,柳州市在全区率先针对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并制定新的整治方案,该工程按“政府组织,市区联动,工程招标,居民参与 ”的模式运作。并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整治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居民参与的原则、属地为主的原则 ”四大原则进行。根据计划,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各城区老旧住宅区的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将在各城区分别选定2个老旧住宅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试点,2014年至2017年分别完成城区老旧住宅区全部项目的30%、60%、80%、100%。(记者 唐峰林)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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