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宁波市环卫处获悉,《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出炉。自今年7月起,宁波市开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据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为市六区及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规划建成区。到2017年,宁波市中心城区将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与循环利用的设施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0%,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5%,人均垃圾处置减量率达到15%。
据介绍,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居民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则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两类。
根据方案,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将分阶段逐步予以实施。今年7月至12月,海曙区白云街道、江东区百丈街道、江北区文教街道住宅区及其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学校等先行开展分类示范。明年1月起,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基本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按计划,2015年12月底前,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将各建成1座分类转运站,实施集中分类转运。
此外,经过一个月的征集,宁波市垃圾分类的宣传语及logo共得到全国25个省市614人的参与,其中征集到宣传用语4741条,logo作品82件。经过专家组的筛选,初步确定了8句宣传语和8件logo作品,现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选出大家认可的5句宣传语和3件logo作品。把您认为好的作品在新浪微博@宁波市容环卫,或致电87191169,垃圾分类行动,期待您的关注和参与。(张丹 范奕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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