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在环保领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针对四家油渣厂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有力地促进了该县辖区内的环境保护。
在深化“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该院发现辖区内四家油渣厂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排放污水,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产生的废气在扩散过程中,导致过往群众、附近居民产生不同程度的呕吐、恶心等症状,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针对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该院及时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四家油渣厂进行调查处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对全县存在环境污染可能的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涉案四家油渣厂的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四家油渣厂未依法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也未采取防止异味的措施,擅自开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县环保局已对涉案四家油渣厂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同时,该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全面环境污染大排查,对3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全面督导,切实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尚成志 王世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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