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南县环保局根据省、市环保部门指示,结合县情,研究制定《南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有效利用市场手段和价格杠杆促进县域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做好前期工作。
《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要求把辖区总量指标分配、排污权初始分配和排污许可量年审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实现三量统一。同时,要按照企业的实际排放量、排污许可量等历史信息,综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科学准确地进行排污权初始分配。
《方案》强调,要加大对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公示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结果;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耐心细致地解释企业的质问,确保工作平稳推进。(陈立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