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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四项举措推进污染减排

时间:2013-05-28 11:53:2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陈立志
导读:“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南县圆满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约束性指标。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南县圆满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约束性指标。“十二五”以来,为确保完成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削减任务,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南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县人民政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分解减排任务,明确减排责任并签订减排责任状。同时,为确保“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采取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全县完不成减排目标、影响南县整体形象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的措施;对企业被国家和省里挂牌督办的,实行依法停产治理和追缴超标排污费;对未按进度采取减排措施完成减排任务的,实行限期治理。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加强新污染源头控制工作,强化环境管理机制。县环保局参照国家“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功能区域划分标准做好科学规划,制定 “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的政策措施。优先审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支持帮助绿色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环评审查的作用,提高环保市场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强化环保“三同时”的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增长。杜绝审批失误、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项目,从源头上抓好新污染的控制工作。“十二五”以来,南县否决2家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

    在环境管理上实行“三个对接”。一是污染减排指标与具体承载项目对接。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排污单位的具体减排项目,逐个落实,督促完成减排任务。二是新上项目的排放增量与老项目的减排量对接。凡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不予批准用地。通过“以新带老”,加快治污工程建设,提高污染处理能力。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三是地域经济发展与地域经济环境容量指标对接。把总量控制落实到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中,所有新建项目必须取得总量控制指标,方可批准办理审批手续,优先保障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产业,优化和支撑区域经济发展。

    建立减排长效机制,加强减排日常监督。实行污染物减排季度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主要污染物外排情况及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加强重点减排项目的督促检查。县环保局多次组织到污水处理厂和造纸行业、食品行业等减排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快减排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加药记录、污泥处置记录,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减排。同时,对部分企业在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时间和要求,配合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的减排现场督查检查。全县国控重点污染源湖南拓普竹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顺祥水产品公司、南洲镇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到位,有关污染源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陈立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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