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囊中羞涩”,可将排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进行贷款,以解资金短缺燃眉之急。这是我省在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下,将企业的“排污权”这一无形资产盘活、“变现”的新举措。
昨天(3日),我省启动排污权质押贷款。启动仪式上,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为我省有偿获得排污权的13家企业提供了排污权质押贷款3444.8万元。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告诉记者,这充分反映了排污权的资源化、价值化,是用经济和金融的手段来倒逼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发展、产业转型的创新机制,此举填补了我省在排污权交易领域开展融资的空白,对建立更加全面且制度化的排污权交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李葆解释说,排污权质押贷款这一环境经济政策,是指借款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质押物,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向贷款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借款人必须是已经有偿获得排污权指标,承担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
按规定,排污权质押授信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质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排污权质押授信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政策执行,期限按不超过企业获得排污权有效期限的届满日且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用于现有企业购买排污权或支付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于弥补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但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据李葆介绍,我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压力持续加大。“十二五”污染减排四项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比2010年分别减少9.8%、12.7%、12.7%和13.9%。这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消化污染增量,二是要削减污染存量。“可以说,减排的空间在缩小,减排的压力在增大。”
李葆表示,下一步,我省将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同时,我省也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持证排污,达标排放。
据悉,目前,全国有11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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