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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县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

时间:2013-08-26 15:30: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佑清 陈立志
导读:有一种风景叫宜居宜业。走进湖南南县,仿佛就置身一幅绿色生态的画卷中:一幢幢干净整洁的的农舍,一条条宽阔平整的马路,绿树成荫,水渠清澈……

  有一种风景叫宜居宜业。走进湖南南县,仿佛就置身一幅绿色生态的画卷中:一幢幢干净整洁的的农舍,一条条宽阔平整的马路,绿树成荫,水渠清澈……令人不得不惊叹该县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带来的巨大变化。

  湖南省南县是一个年轻的纯湖区移民县,是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重要组成地区。辖10镇2乡,304个行政村、33个社区、人口69万、幅员面积1075平方公里的。由于曾长期采取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南县一度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为给子孙后代留下宜居宜业优美生存环境,近年来,南县强化环境监管,紧扣生态主题,以点带面,成功推动“湘北明珠、生态南县”战略的长足进展。

  高起点编制规划,厘清环境保护的发展思路。在不断地总结和修正中,南县根据“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情况和县域环境特点,分类编制好“十二五”环保规划、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能力建设规划。县域城镇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落实“湘北明珠、生态南县”的发展战略,在构建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新的环保格局方面多下功夫。二是在规划内容上,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乡镇工业污染的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生态农业安全的工作力度。三是在规划指标上,以约束性指标为核心,统筹考虑其他指标。四是在技术问题上,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吸收民智。

  突出节能减排,为南县生态发展提供空间。近年来,南县以更新的视角、更高的标准和更有力的措施推陈出新,深挖减排潜力,以管理减排为主线,以造纸、苎麻脱胶等行业为重点,分层次确定重点污染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污染减排,为县域经济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投入2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通过推进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共实施污染物削减项目38项。主要污染物SO2减排207吨,比2005年下降了13%,COD减排3197吨,比2005年下降了25%,分别完成了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度削减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连续三年出现负增长。南县成为“十一五”期间全益阳市率先完成COD和SO2两个指标中期削减任务的县,关停整治造纸、苎麻脱胶企业污染没有出现污染反弹的县,没有发生污染事故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县。

  “十二五”以来,南县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环境监管,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使减排指标得到硬化。在污染减排攻坚战中, 积极整合资源,以工程减排为突破口,以实施重点项目减排为抓手,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在乌咀乡罗文村,立项建设规模为日处理200吨以上、采用湿解加焚烧工艺的垃圾处理厂,配套建成垃圾中转站41个,有效地防止了垃圾的分散污染;县里投资1500万元,对宝塔湖进行了疏竣、清洗和公园式配套建设,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整洁的游园环境;投资200万元对围成渠、团结渠等排污通道进行了清污护坡;新建水冲式公厕4个。区域卫生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此外,原四家国控污染源(分别是湖南拓普、南县建华、鑫达纸业、汇源麻业)新上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南县污水处理厂,南洲城区的生活源减排成果先后得到了环保部的认可。

  截至2013年6月,在县域减排容量饱和的情况下,全县同比2010年主要污染物COD下降11.05%,NH3下降5.26%;SO2下降1.443%。初步评估至2013年底SO2和NOx通过环保部核查后可完成削减指标。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之内,南洲镇大气污染有所减轻,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TSP)三项空气污染综合指数2013年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1.443%,年均递减了0.39%;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等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基本符合功能规划要求。

  严把项目审批关,加强执法前沿力量。近年来,县环保局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强化环境监管。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农业养殖、医疗卫生、建筑施工、市政设施和城区饮食、文化娱乐等行业实现环境管理全覆盖,有效消除了环境监管中的盲区和死角。近五年来,全县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300多个,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6个,有效防止了重污染行业盲目投资、违规扩建和重复建设。南县成为全市唯一无重金属企业和化工企业的县。

  在严把项目审批过程中,县环保局坚决做到“四个不批”。即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尽快开工。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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