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个别乡镇农村群众搭乘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赶集或进城办事的现象明显增多,山东省费县交警大队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1月21日,启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查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拖拉机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 21日是新庄镇大集日,费县交警大队组织二十余名民警,出动5辆警车,在新庄镇驻地东、西、南三个方向通往集市中心的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进行检查。民警主要以宣传为主,向过往机动车驾驶人分发《致广大农村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的一封信》,提醒行人不要为图方便而乘坐上述车辆。 9点40分,民警发现一辆蒙着车篷的三轮车由南向北开来,很有可能拉着人。经检查,三轮车里做了五六个农村妇女,据说都是搭车来赶集的。三轮车驾驶员是个六十岁左右的老人,戴个老花镜,见到民警查车,笑嘻嘻地迎上前对民警说:“来赶集的,顺路捎着她们来的。” 民警告诉老人:“三轮车不允许拉人,太危险了!以后再查到了是要处罚的。” 老人连声答应着:“以后不拉了。”民警给了老人一张《一封信》,又给了从三轮车上下来的那几个妇女每人一张。 半个小时过去,民警制止了几起“老年乐”和电动三轮车载人行为。 10点30分,民警突然发现又一辆带有车篷的三轮车停下,形迹可疑,上前进行检查。走进三轮车民警看见三轮车狭小的驾驶室里做了三个人!驾驶员一边一个人。有民警认出了驾驶员,竟是半小时前查过的那个戴眼镜的老人啊。 “你说我不能闲着啊,快过年了赶集的人又多,俺想挣两毛啊。”老人实话实说。 “三轮车拉客是违法的,万一出了事你怎么办?”听说民警要扣车,老人站在三轮车前阻拦不让走。 经过民警严厉批评和耐心说服教育,老人最终同意跟民警回去接受处理,还在民警要求下写下一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违法载人。 据民警介绍,新庄中队每年都要组织民警查纠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但是由于山区交通不便,很多村庄到乡镇没有车坐,群众出行搭乘农用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现象屡禁不止,有的人看见前面民警查车,就停车下人或躲避检查。这次开展整治行动,先期主要宣传教育为主,一周后将加大处罚力度,严查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吴云富)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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