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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陇四机制 构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

时间:2012-11-15 11:07: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刘文泓
导读: 为切实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农村群众出行安全,日前,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落实南充市政府“2011.8.25”阆中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着力构建

      为切实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农村群众出行安全,日前,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落实南充市政府“2011.8.25”阆中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着力构建和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体系,从根本上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建立和完善乡镇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工作机制。大队按照“政府领导、交警为主、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一是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成立了县、乡 (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机构,由县政府与各乡镇和交通、农机、安监、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各乡镇再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到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逐步在全县上下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牵头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督促各乡镇、各村组建立和完善辖区机动车、驾驶人、道路台帐,做到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情况清、底数明。三是物建交通协管队伍。把全县897个村委会(社区)主任聘请为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进一步落实“一车一档”户籍化管理责任制,从源头上强化农村道路管理。

 

  建立和完善路面整治联动机制。大队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作用,每逢辖区赶集日、节庆日、民俗日和婚丧嫁娶日,积极与各乡镇派出所、农机站、交通、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的勤务机制,在县乡公路出入口、村口、重点道路和集市地设立执勤点,加大路面的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建立和完善车驾管理上门服务制度。针对农村机动车管理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的情况,大队转变执法服务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一是组建流动车管所,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群众办理牌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行政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和项目,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提供方便,解决乡村道路上机动车无牌、逾期年检,驾车人无证等突出问题。二是在11个中心场镇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管理模式,摩托车销售公司的新购进的车辆由大队指定车管民警统一完成检验工作,注册登记则由销售商代办,统筹协调好缴税、保险等事宜,确保新车一经售出便完成上牌手续,从源头上杜绝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三是在全县57个乡镇的邮政所建立警邮便民服务网点,方便辖区群众办理车辆和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

 

  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利用驾驶员所在村组和单位的组织管理职能,强化驾驶员法制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二是积极会同运政、农机监理等部门深入农村,配合协会、村组和单位,针对农村特点,选择群众农闲集中点为宣传阵地,结合农村季节变化,农民出行和作息特点,细化宣传内容,适时组织农村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做到经常化。三是实施“文明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创建计划,大力加强对农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在公路沿线选择有典型、代表性的村社学校和企业,建立制度,制定标准,采取到村入户,进企驻校,送交通安全法规上门、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刘文泓)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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