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0月30日讯(通讯员 王海艇 郝增侠 孙菁) 根据省公安厅和烟台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安排,日前,招远市交警大队全员上阵,集中行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行动期间,查获各类违法行为1896起,查扣车辆30余辆,其中查获酒后驾车38起,不按车道行驶289起,不戴安全头盔82起,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自10月15日起,市交警大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运用多种方式、多种手段,精确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各类道路安全隐患,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使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避免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大面积的道路交通堵塞。 行动期间,市交警大队在金城路玲珑路口、黄水路玲珑路口、文三线邵家路口、215省道方新路口、龙水路海莱路口、206国道辛林路口、新旧文三交叉口设置了7处临时交通安全检查站,同时派出8个流动巡逻组,重点检查7座以上客车,对车辆技术状况、轮胎磨损等情况进行临检,确保客运车辆安全,严查客车超员、酒后驾驶、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以及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交警大队还组织民警深入到车站、广场等人车流量大的场所,通过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交通诱导屏、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驾驶员从思想上认识到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从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集中整治,辖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克宁表示,行动将持续到明年1月份,希望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严格要求自己,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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