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水平,日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通过对今年受理的涉及微型企业案件的分析研判,总结规律,并提出了四项措施。 据了解,河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今年受理涉及小微企业案件23件,案件类型主要为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标的达822万余元。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小微企业涉诉主要原因有:合同不规范、公司章程内容不明、对法律规定了解不足、融资难,资金链易断裂等引发诉讼。为此,法院民四庭采取了四项措施审理小微企业案件,一是依法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慎用查封生产设备、冻结银行存款等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全措施;二是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与驻区企业建立长期法律服务机制,定期派法官走访小微企业,沟通情况、了解困难,提供法律帮助。三是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支持企业拓宽合法融资渠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邀请银行和小微企业代表共同参与,一方面让双方了解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为企业、银行搭建交流平台,促进融资,提升企业、银行之间的信赖。四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与金融机构联系沟通,鼓励企业以商铺、设备、知识产权等进行抵押、质押,盘活企业资产,解决融资难题。(赵鑫)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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