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企业与法

加多宝广告语再遭广药狙击

时间:2013-08-06 18:38:43  来源:新浪  作者:王先知
导读:2013年8月1日上午,加多宝宣布,近期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8月6日将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

  随着凉茶销售旺季的到来,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的凉茶之争再起波澜。

  2013年8月1日上午,加多宝宣布,近期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8月6日将就广药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

  这已经是广药第二次在广告大战中用上“诉中禁令”。此前的2013年1月31日,广州中院一纸诉中禁令,让“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不得不更改广告词。这次听证会对于加多宝和广药来说,成为新一场厮杀的开场。

  广药再演“诉中禁令”

  对于广药的这次进攻,加多宝坦陈毫无胜算的把握。

  此前广药利用“诉中禁令”,成功挫败加多宝,使得加多宝更改广告语,时隔半年的7月24日,广药再次在广州中院提起了对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的诉中禁令申请,要求法院不必经过审理率先裁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这一广告语,这让双方的法律战再掀波澜。

  据本报记者了解,“诉中禁令”又称为诉中行为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对于广药的行为,8月1日,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在首次“诉中禁令”中,正好在春节销售旺季前后,广州中院不顾加多宝对管辖权的异议还在审理期,未审先判,强制将加多宝在全国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全部停播,给加多宝造成超过1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此次又适逢年中销售旺季,若广州中院再次对加多宝实施“诉中禁令”,加多宝直接经济损失预计将超过10亿元。

  面对加多宝的怒斥,8月1日下午5时,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紧急发给本报记者声明称,他们在广州、重庆、湖南等地就加多宝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不实广告语行为进行了诉讼申请,三地已经立案,广州中院也已经接受了公司诉中禁令的申请,将于8月6日举行听证会。

  针对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的宣传,王老吉方面认为,2013年4月,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中显示,从没有对凉茶品牌及销量进行统计,加多宝引用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察,加多宝方面误导性虚假宣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这次加多宝再次败了,将会遭遇怎样的影响?“在外界看来,这只是广药和加多宝漫长马拉松官司中的一场,但对加多宝而言,1月31日的诉中禁令是一次伤筋动骨的灾难。”加多宝方面认为,如果诉中禁令再次成为事实,对加多宝造成的伤害就不仅仅是销量层面上的,而是对加多宝的赶尽杀绝,广药意图很明显,企图再次通过司法手段夺取市场份额。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