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企业与法

事业分类让公共利益最大化

时间:2014-07-30 15:13:0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
导读: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行了近20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人事管理立法工作,也早在2003年被提上日程,但直至11年后,《条例》才出台。

  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进行了近20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环节——人事管理立法工作,也早在2003年被提上日程,但直至11年后,《条例》才出台。2011年7月,事业单位分类、编制管理、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业年金办法等10个配套文件印发。

  当前,随着公考大军的不断加大,“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公考热潮更是有增无减,收入稳、地位高、福利好成为公务员身上最耀眼的“光环”。

  然而,由于公务员“逢进必考”被执行得比较到位,事业单位渐得人们的青睐。因而,更需要对事业单位进行应有的改革,让某些“南郭先生”不再能够“滥竽充数”。

  虽然事业单位在改革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阻力和不确定因素,但是改革就会有阵痛,不能让少数人的利益影响了绝大数人的利益。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一个庞大群体,拥有110多万个单位,职工数量超过3000万人,是我国国有单位中人员总量最大的部门。但是,从各个方面来看都存在较多的问题,比如人员机构臃肿,人员搭配不合理,工资制度不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等等。

  所以,此次条例的出台,就是即将把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这将有利于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许杰)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