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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财政部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时间:2012-12-11 17:38:00  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导读: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文件精神,芜湖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文件精神,芜湖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资金整合、资金监管的力度,全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做好全市涉农资金整合,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芜湖市各级财政成立了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美好乡村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开发局,具体承办美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整合资金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各项职责。

  二是规划引领,注重特色。为支持全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市财政专项安排400万元用于统一编制全市美好乡村建设点规划方案。首先,总体规划立足优化空间布局。以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为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着力构建3个主城,8个新市镇、1000个左右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点的城乡空间格局,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和规划居民点集中。其次,村庄整治注重“一村一品”。根据全市美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各个村庄经济发展现状和自然人文环境,充分尊重不同村庄在产业结构、空间景观、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打造具有个性和特色的乡村风貌。

  2012年度59个村庄整治点基本建成,涵盖全市36个乡镇、52个行政村、59个自然村共8334户、28644人。整治后的新村,环境优美、村容整洁、公共设施齐全、村民生活便利,群众由衷称赞。目前,经层层筛选,芜湖市已拟定2013年度149个中心村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点上报省美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三是多方筹集资金,发挥资金聚集效应。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司其责、各记其绩”的原则,整合财政、发改、住建、国土、农业、环保、水利、交通、体育、文化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美好乡村建设点。2012年全市59个示范点已整合各类项目资金4024万元。广泛发动农民自筹资金、投工投劳及社会捐助,参与建设美好乡村。尽可能采取村民自建,节约利用有限的建设资金。2012年59个示范点农民投工投劳筹资950万元,接受社会捐助825万元。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行美好乡村建设。芜湖市最具特色的是南陵县大浦示范区利用企业资本5.8亿元参与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管理、市场化程度不高等方面的制约因素。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开展村庄整治。从村庄道路、危房改造、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等农民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本着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美好乡村建设。2012年市财政已安排59个示范点奖补资金6648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投入4175万元。2013年市财政计划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投入美好乡村建设。

  五是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制定了《芜湖市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四个方面加强资金监管。首先规范资金拨付程序。要求每个整治点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市财政局按照工程进度,分三批拨付市级奖补资金,即项目开工建设拨付30%,项目主体完工再拨付50%,项目竣工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剩余资金。其次建立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各建设点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公共设施使用维护、环境整治与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制定村规民约,持续改善村庄环境,使美好乡村建设逐步走上从政府引导到农民自愿、自治的轨道上来。第三加强工程概算的审核。市财政会同市建委对2012年59个示范点的建设概算进行审核,保证工程建设概算的合规性、合理性。第四实施决算审计。美好乡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在建设点进行公示。第五实施绩效考评。各县区财政部门将美好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财政绩效考评计划,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实施绩效考评,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等单位定期督查各县区项目绩效考评情况,考评结果作为次年安排美好乡村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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