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林健) 今年以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交警大队积极推行“巡调合一”的新型警务模式,在保障乡镇路面巡逻查纠执勤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也使发生于乡镇路段的轻微和一般性交通事故,得到快速而完善的处结。通过乡镇道路涉农肇事案件的快速处理,有效方便了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受到基层农村群众的普遍赞誉。 2012年之前,按照交警内部的管辖分工,凡发生在乡镇公路的交通肇事,皆由牟平交警大队所属乡镇中队专职事故处理民警,负责接警、现场勘查、现场清理和责任赔偿调解等一系列事务。受处警过程中往返奔波于事故现场和警力紧张、专职调处民警人数较少的制约,一些轻微和一般性事故因此造成处理时间较长,多数情况不能当场快速结案的弊端。针对此种状况,从2012年年初起,牟平交警大队立足于快速结案、方便群众、惠及“三农”的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乡路事故快速调处结案的新模式,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他们在乡镇中队普遍推行了“巡调合一”的警务机制。 “巡调合一”即为:担负乡镇路段巡逻执勤的民警,在执行日常巡查勤务时,如遇有管辖路段发生轻微或一般性交通肇事,即由路面执勤民警当场予以现场勘查和调处,当事人不必电话报警后,在现场等待专职事故处理民警赶赴处置,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也加快了结案进度。为使乡路巡查民警,能够比较完备地掌握肇事处理知识和技能,牟平交警大队于年初分期分批对乡镇中队的执勤民警,进行了集中系统的专业培训,乡路执勤民警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路担负起肇事处理的勤务。近一年时间内,牟平交警大队所属各乡镇中队路段巡逻民警,共处置结案各类乡路交通事故960余起,全部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于肇事现场一次性处理完毕,无一引起上访或申诉问题的发生。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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