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农民小额贷款在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强化财政政策杠杆的引导作用,8月17日,记者从三亚市财政局获悉,根据三亚市新修订的《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实施办法》,农民小额贷款限额上调至8万元,并提高财政贴息标准,扩大了奖补范围。
近日,由三亚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修订的《三亚市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实施办法》(简称《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了解,与原来的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规定:一是上调贷款限额标准。农民每户贷款限额从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了8万元,涉农企业贷款限额从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二是提高了财政贴息标准,扩大了奖补范围。财政对农民小额贷款的贴息标准由原来的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利率基础上上浮15%提高到上浮3个百分点;奖补资金不仅适用于对发放(担保)农民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而且增加了对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奖励和风险补偿。
另外,《新办法》还进一步简化了贴息和奖励补资金的申报审核程序,贴息、奖补资金实行联合会审制,经办金融机构每半年申报一次,三亚市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审,三亚市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和资金拨付。
《新办法》职责明确:三亚市金融办负责协调、督促金融机构积极发放小额贷款;三亚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拨付工作;三亚市农业局、市妇联、各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农民小额贷款的技术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
“这样可以促进金融信贷机构为‘三农’服务提供更大的信贷资金支持,以调动农民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为三亚市‘三农’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据三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新办法》建立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信息公开制度,纪检、审计和财政部门每年会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助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制度。(记者 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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