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三农与法

山东垦利司法所四措施加强农村合同监管

时间:2013-04-08 15:21:2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霍永洋
导读:山东省垦利县垦利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从各个环节把关农村合同,完善农村合同的监管,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合同进入农村各个领域,但由于法律常识的缺乏,会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农村合同,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山东省垦利县垦利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从各个环节把关农村合同,完善农村合同的监管,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认真筛查农村合同,及时消除隐患。垦利司法所深入社区,认真开展合同的筛查,及时消除合同中存在的隐患,运用法律手段理顺农村合同承包关系,有力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垦利司法所通过法制宣传栏、广播、传单等媒介,深入各村尤其是合同较多的村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法制观念。

      严格规范农村合同的审核程序。在合同监管工作中,对需要签订合同的,由村委会或村民向街道提出申请,然后由街道指派人员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确保签订的合同文本形式规范、内容明确和程序合法,避免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从法律上保护农民的权益。同时对主持签订的农村合同,实行跟踪管理和全程服务,不定期对合同当事人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合同的法律服务工作。垦利司法所加强农村合同监督管理,及时为合同的签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监督农村承包合同招标。探索形成一套法律宣传、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等配套联动机制,有效避免或减少了各类合同纠纷的发生。(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