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与法

刚出狱的父母就带7岁儿子偷车

时间:2013-08-02 15:44:5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导读:“如果父母继续带着他出去偷东西,怎么办?”近日,佛山禅城警方在绿影东街抓获一偷电动车团伙,令民警惊讶的是,这个屡屡得手的行窃团队竟是一家三口,小孩阿星(化名)今年只有7岁。

  经历:屡被父母带去偷车 性格比同龄人成熟

  “太后悔了,真不该带他出来。”被抓后,阿星的父亲王先生连称后悔,他告诉记者,阿星目前在禅城一家幼儿园上大班,下半年就要读一年级,考虑到儿子读书要钱,打零工的夫妻俩便打起了“偷电动车”的主意。

  为何要带着小孩出来行窃?王先生无奈地表示,“我和妻子都是外地人,在佛山这边没人照顾孩子,前几天阿星在家还被开水烫伤,因为没钱一直没去医院医治。”

  然而,警方却给出了不同说法。据负责该案的民警透露,王先生和妻子都是偷电动车的累犯,因为偷车,王先生已经三次入狱,一周前的7月17日,他刚在监狱服刑满一年出来,而他的妻子也已被拘留过两次,在7月24日被抓时正进行监外执行。

  阿星在幼儿园的老师告诉记者,阿星寡言少语,性格比同龄人成熟。

  现状:照常上学 父亲被释放后又带他行窃

  民警透露,由于王先生妻子一口咬定,此次偷车全由她完成,跟家人无关,她被再度送进监狱,王先生则被释放。

  记者从跟踪他们的警察处了解到,王先生被释放后,又带着阿星上街偷过一次电动车,王先生还用新偷来的电动车接送阿星。

  昨日下午,记者到阿星所在的幼儿园了解到,阿星上学和放学确实由父亲接送,“我们不清楚他在家的情况,在幼儿园一切正常。”幼儿园还透露,阿星的外公外婆也在佛山居住,此前上学放学都是由他外公外婆接送。

  民政部门:可托养但须得到父母同意

  佛山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前也发生过类似个案,但都是未到上学年龄的幼儿,“要读书的话,我们这里很难帮他联系到学校。”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政策,像阿星这样的小孩,一般先由直系亲属抚养,如果公安、法院认为小孩确实没有亲属,可以托养在福利院。“不过,也只是临时托养,有关责任由法院和公安执行。”该工作人员还称,福利院一般只接收孤儿,如果父母健在,除非极特殊情况才接收。“在福利院永远都是临时,没有父母在身边关爱,小孩的身心健康不一定会更好,况且我们接收小孩还必须经过父母同意。”

  该工作人员建议,像阿星这种情况,可送回到户籍所在地,通过当地妇联、团委、民政等机构,作为父母被限制后的救助办法。

  专家:

  国内仍不具备“强制剥夺抚养权”条件

  前段时间,南京市江宁区父母吸毒被抓致两女儿饿死的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孩子如何挣脱父母的“迫害”,一度成为热点话题。

  有专家称,发达国家早已出台相关制度,政府部门、福利机构、教育机构、社会机构可强制剥夺不合格父母的抚养权。“然而,我们国家目前还不具备强制剥夺父母抚养权的条件,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条文,相关制度也没规定得如此严格”,国家级心理咨询师邓赞朋称。

  律师蔺存宝认为,阿星父母不仅不具备继续抚养阿星的资格,还对阿星的健康成长构成威胁,如果政府或法律不干预,孩子的未来很可能被毁。

  “阿星父母的行为属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加重处罚。”蔺存宝称。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