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衣着朴素的老人来到山东省夏津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据了解,老人姓秦,是一位残疾人,自2012年7月开始在夏津县某纺织有限公司的落桶车间从事落纱、过磅、排管工作,直到2013年6月,纺织有限公司共拖欠老秦工资3300元,经多次追要,无果。无奈之下,老秦只好来到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审查,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中心立即给予援助,指派山东勤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恩亮办理此案。
接到指派后,袁恩亮律师立即深入了解案情具体情况,并根据诉前调解机制,积极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将纺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经过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最终判决老秦与纺织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纺织有限公司支付老秦工资3300元、经济补偿金1100元、工资差额9900元,共计14300元,为原本只想要回工资的老秦维护了更多的权益。(通讯员 陈晗 赵财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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