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核实,是《公证法》赋予公证机构的一项权利,也是提高公证质量、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一项重要手段。德州市鲁北公证处根据本处实际,结合市局“三零”活动的深入开展,认真开展了公证核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截止目前,已先后奔赴90多家单位,核实了150余件公证事项,发现疑问并拒绝了近20余项公证业务,为出具客观、真实的公证书,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增添了屏障。
认真调查。被核实单位中,机关事业单位占主要部分,参与核实的市处核实人员本着认真负责、谦虚严谨的工作态度,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无误,增强了公证工作在当地的公信力,树立了公证的良好形象。
认真取证。 在公证工作中,部分申请人因受到利益驱动,有些会故意向公证机构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公证书。为了确保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准确无误,在公证实践中,市处公证核实人员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出具当事人证明材料的单位为重点,派出人员从形式到内容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定其真伪,保障公证质量。
认真分析。市处在每一份卷宗核实完毕后,都对取得的证据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形成证据链,使其相互印证,为案件真实提供强有力的证明,更对严把公证质量关,深入开展公证“三零”活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讯员 潘成钢)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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