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21时23分,五莲潮河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接110指令,在潮河镇潮河大桥东边有人要自杀。潮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在潮白河沿岸神情恍惚,并向河中走去。
经民警上前询问了解到,该男子张某(男,23岁,枣庄人)因酒后郁闷心生轻生念头。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拉回岸上,并与之交流,得知其因父亲患肾病,单位效益不好,觉得生活无望心生自杀心理。民警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勇敢面对生活,最终使其改变消极思想,放弃轻生念头。后民警与所在单位取得联系,于当晚23时左右将其送回。(通讯员 王娟 梁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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