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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公安局崆峒分局成功规劝犯罪嫌疑人自首

时间:2014-10-13 14:52:0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马淑静 黄磊
导读: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刑警大队柳湖中队多侦并举,成功规劝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破获1起故意伤害案。

   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刑警大队柳湖中队多侦并举,成功规劝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破获1起故意伤害案。

  2014年9月10日凌晨2时许,受害人兰某某、陈某某在崆峒区某小区附近被人用刀戳伤。案发后,柳湖刑警中队民警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通过询问受害人情况,民警得知二人系与犯罪嫌疑人共同乘坐一辆出租车,并因车费发生争执被戳伤,犯罪嫌疑人上车后先到达某酒店接上一位男子,后又返回该小区。根据此线索,民警通过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迅速查到犯罪嫌疑人接走男子付某信息,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龚某某(男,汉族,现年28岁,重庆市人,现住崆峒区)。犯罪嫌疑人身份明确后,民警立即实施抓捕,但龚某已逃之夭夭。为了使犯罪嫌疑人尽快归案,民警刚柔并举展开追捕。经过民警多次、耐心对其家属规劝教育,10月9日,犯罪嫌疑人龚某某来我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交代:2014年9月10日凌晨,其在崆峒区某小区搭乘一辆出租车到某酒店接上朋友付某,又返该小区后因车费问题与车上另两名乘客发生争执,遂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二人戳伤逃跑。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通讯员 马淑静 黄磊 安胤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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