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下午,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根据《岳普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一个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通知精神,号召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国务院确定的10月17日为全国首个“扶贫日”捐款活动,号召全院干警为贫困弱势群体送温暖献爱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捐款仪式开展前,院党组书记、副院长高丽萍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她指出开展扶贫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建设美丽幸福新疆、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全体党员、干警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对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阿布都热西提·阿不力孜同志宣读了《岳普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一个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对此项系列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随后,院党组成员率先进行捐款,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全院干警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捐款,全院干警共募捐3750元。参加捐款活动的干警纷纷表示,虽然此次捐款数额不是很大但体现的是法院干警关注贫困弱势群体的一片爱心,今后要继续弘扬扶贫济困优良传统,响应国家号召,“献一份爱心,建幸福家园”,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扶贫日系列活动中。(通讯员 迪丽努尔)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