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山东省沂水县许家湖镇驻地的大街上,23位矫正对象们共同参加了打扫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的公益劳动。
为了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早日重新融入社会,沂水县许家湖司法所对他们实施“宽严相济,教育与矫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定期组织他们开展公益劳动,通过这些活动,社区矫正对象依靠自身的表现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增强了他们修复社会关系、重新融入社会的信心,也有利于促进矫正对象今后的积极改造。(通讯员 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