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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成武法院司法便民措施获好评

时间:2014-12-09 11:18:38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田源 赵璐
导读:上门立案实施以来,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法院先后审查立案22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减、缓、免交诉讼费3万余元,无一因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为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诸多便利,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近日,现年八十多岁的李老汉及其妻李王氏,怎么也不会想到,因家庭财产纠纷和行动不便,仅仅向县法院打了一个电话,山东省成武县法院的副院长李建立便于次日亲自带领立案庭人员,驱车几十里路前往老人居住地成武县天宫庙镇张庄村为老人“上门立案”。看到县法院便民服务车开到家门口,院领导又亲自来立案,李老汉夫妇激动得热泪盈眶,一再用言语表达感激之情。在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生活困难的情况后,李建立当即要求立案人员办理立案手续并尽快安排开庭审理,力争在法律允许范围尽快还老人一公道。

  今年以来,成武县法院立足服务创新和便民利民,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六难三案”,积极探索立案工作新思路,在坚持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等形式基础上,推出“上门立案”新模式,有效缓解了“立案难”问题。上门立案主要是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针对辖区内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以当事人申请为主要启动模式,充分为其立案提供方便。为推进上门立案措施的有效落实,院研究制定上门立案工作流程,专门为立案庭和基层法庭开通便民服务热线电话,配备便民服务车5辆,并通过立案人员介绍、张贴“立案便民服务措施”告示、发放便民服务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方式,使上门立案服务方式从无人知晓到众所周知,从制度研讨落实到实际行动。上门立案流程规定,当事人通过拨打立案专线进行预约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立案人员根据案件性质及时告知当事人做好立案前的准备工作,视情及时确定上门时间和行车路线,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办理相应手续,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及时依有关规定予以审批,并及时向有关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快为当事人安排开庭,确保在最短审限内将纠纷解决到位,真正做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上门立案实施以来,成武县法院先后审查立案22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减、缓、免交诉讼费3万余元,无一因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为广大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诸多便利,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关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通讯员 田源 赵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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