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8时许,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三岔派出所接到报警:三岔红星村有人挖公路,请求出警。
三岔派出所民警郑传亮、张禹带领辅警赵建波、刘健等人赶赴现场,发现通往刘某某等5户人家的入户公路被挖断;经调查系聂某所为,但聂某闻风而逃, 11月24日三岔派出所将聂某传唤到案。
据悉:若干年前,刘某某修建房屋,需要运输建筑材料途经聂某家小地名为“八担田”的那块田。刘某某向聂某的父亲支付了6000元烟钱,获得换田修路的权利。2014年1月聂某惊奇地发现途经“八担田”那一段公路已经硬化了,他觉得6000元补偿过低了,于是2月22日聂某挖断了公路,当时聂某因此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2014年11月20日,聂某获悉自己曾经挖断的公路已被刘某某填平通车,他非常生气,再次把公路挖了一个60公分宽、60公分深的坑,彻底切断了通往刘某某等5户人家的入户公路。
目前,聂某(男,42岁,家住贵州省遵义县三岔镇)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通讯员 龚庆波 陈秀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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