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遵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遵南网格中队成功处理一起医患纠纷。
2014年12月27日,何某带着小孩到遵义县南白镇西小区移动公司对面一家卫生服务室输液发生不良药物反应,当即要求转至遵义县人民医院医治;转院治疗过程中产生1100元费用,2015年1月13日7时4分何某要求卫生服务室全部承担,因此发生纠纷。
特巡警大队遵南网格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经过20分钟苦口婆心的调解,达成卫生室负责人杨某补助400元作为何某小孩营养费的一致协议,至此这起医患双方心中的不快烟消云散。(通讯员 龚庆波 袁崇臻)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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