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山东省郯城县红花镇居民徐某某因涉嫌在互联网上散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郯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2015年2月22日晚21时30分许,徐某某在省内某论坛拍客版块发布了一条标题为《郯城一妇女光屁股打交警》的贴文,称“2015年2月22日下午,郯城檀都小区一妇女与交警争执,竟然脱下裤子打交警,造成群众围观,具体是驴不走还是磨不转,大家均不知情”,并上传多张不雅照片。截止到2月25日上午,帖子浏览量突破10万人次,并且同步在微博、微信、QQ等即时通信工具广为传播。
郯城县交警大队获息后高度重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网上所传并不属实。郯城县公安局经调查后也没有发现接到类似报警、也未指令任何办案单位及民警处置类似警情。2月25日下午,郯城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徐某某,徐某某对其本人为了提高论坛浏览量,截取互联网视频资料、捏造事实在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内容纯属虚构供认不讳。(通讯员 王艳运 朱煦)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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