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德州市庆云县司法局与各乡镇司法所结合实际情况,借助社区服刑人员去司法所定期报到、集中教育等时机,详细询问服刑人员近期情况、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受侵等,教育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拿起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在与社区服刑人员具体沟通过程中,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通过讲述一些与生活相贴近的例子,使其明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是着重点明,不管什么人,包括他们同样享有合法的权益,不要因为自卑心理作祟,就不懂得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要注意选择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再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相互交流,即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提高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意识,又增强了法律知识面,在社会生活中提升了自我保护能力,为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进一步早日回归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讯员 韩倩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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