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石嘴山支队平罗县大队2名消防执法人员在平罗县红崖子工业园区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2012年4月18日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石公消验【2012】第0014号)涉嫌伪造,并当场收回。随后上报支队纪委,提请核查。
支队纪委立即组成专项调查小组开展调查,经调阅支队消防监督检查系统,此消防文书文号与系统文号所指单位不符,该消防文书文号涉嫌伪造。随后,支队纪委围绕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嘉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代表孙某签订的《消防工程委托备案及验收协议》进行调查。
2014年12月8日,支队纪委工作人员到宁夏嘉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称没有与福泰硅业有限公司签订过任何协议,也不认识孙某,同时申明:该公司账目从未启用过个人账户,同时提供了宁夏嘉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印章,纪委工作人员对相关人员做了笔录。孙某涉嫌伪造该公司印章与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工程委托备案及验收协议》非法牟利,
支队纪委工作人员初步核实,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与孙某签订的《消防工程委托备案及验收协议》和孙某向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均涉嫌伪造。1月31日,支队纪委委托宁夏公安厅鉴定中心对2个涉嫌伪造文书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消防工程委托备案及验收协议》中的宁夏嘉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印章与该公司提供的真实印章不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的石嘴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印章与支队真实印章不符,宁夏福泰硅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消防工程委托备案及验收协议》均为伪造。
1月31日,支队正式向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报案,并提交了报案材料,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并对孙某采取了行动,孙某对涉案情况进行了交代,承认私刻公章伪造消防文书非法获利。同时,支队纪委积极配合分局调查。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该案由大武口区公安分局移交平罗县公安局办理。
随后,支队纪委通知各大队及防火处,对辖区内的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申报过消防审核、验收手续)进行排查,重点排查与宁夏嘉宁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宁夏泰和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办理消防手续协议,承办人为孙某的企事业单位。平罗县消防大队又发现3家公司的消防文书涉嫌伪造,并向平罗县公安局报案。经平罗县公安局查实2起案件,伪造4家公司的消防文书均为孙某所为,孙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目前已进入公诉阶段。(通讯员 金宁涛 马学峰)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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