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三合派出所口头传唤王某,查处1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8月24日,三合派出所民警检查辖区安全时,意外发现烟花爆竹零售商王某在租住房内存放460件烟花爆竹待售,且2014年12月至今王某一直利用租住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待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王某(男, 44岁,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