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8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来说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在山东省齐河县晏北司法所的帮助下,他终于如愿以偿地领到了《低保证》。领到《低保证》后,王某特意赶到司法所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他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感谢司法所的教育帮扶,不但挽救了我,也帮助了我的家庭,我今后一定好好改造,好好做人,绝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65岁的王某201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自2013年8月8日起在晏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因为这次犯罪,王某的家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儿子因他牵扯入案被判了二十年的刑期,王某失去了看大门的工作,妻子无业,儿媳因受刺激变得不再开口讲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一次家访中还了解到王某患有严重的哮喘和心脏病,年幼的孙子孙女还在读书,家庭本来就困难,现在更是雪上加霜,王某对生活失去了信心,精神状态日益萎靡。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司法所长徐胜田立即与晏北街道办民政部门协调为王某申请低保,并帮助他准备相关资料,从递交申请到民政局审批,经过半年多的时间,终于审核通过,王某现在可以每个月领取400元的低保费,对这个贫困的家庭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
齐河县晏北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原则,通过“细心、爱心、真心、诚心”的帮教工作,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了“教,暖其心;帮,安其身”,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通讯员 邱亚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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