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贵州省福泉市公安局仙桥派出所利用赶集日,组织民警在仙桥街上开展辑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宣传,一村民认真听取民警宣传后,主动带领民警到其家中,将私藏在家中的一把火药枪上交到民警手中。
在当天的辑枪治爆宣传中,仙桥乡月塘村高坡窑组的赵某(现年63岁)赶集来到民警宣传台上,所长刘文志所主动上前和赵朝学“虚寒问暖,话家长里短”,向其讲解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经过一番宣传,赵某说;“他家里确实有一支火药枪,你们放心,等我去买一些物品回来就带你们去我家,我把火药枪上交给你们”。下午18时30分许,赵某带领民警回到家中,在他卧室床底下将一支火药枪拿出来交到民警手中。经了解,该火药枪是其父亲遗留下来的,平时主要用来看家护院,预防牛马被盗。
近年来,仙桥派出所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缉枪治爆专项宣传,村民主动上交的火药枪达10余支。保证了辖区不发生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稳定。(通讯员 易盛武)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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