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伽师县委组织部关于组织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的通知精神,伽师县人民法院于近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的重要讲话。伽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党组副书记、院长艾尔肯艾木都拉、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孙维存参加了学习。
党组书记、副院长王洪桥向老干部讲解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的有关情况,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
王洪桥强调:离退休老干部要把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凝聚思想共识,自觉带头唱好民族团结正气歌,带头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
通过学习离退休老干部纷纷表示,一定在有生之年,发挥余热,积极做增进民族团结的积极倡导者、主动示范者和大力推动者,为伽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孙维存)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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