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10月24日消息(记者 迟嵩)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1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共8章104条,突出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行为,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地沟油)收运和处置的管理。同时增加了食品安全标准内容,建立更健全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如食品摊实行个人实名经营制;“小饭桌”实行分餐制等。 据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忠睿介绍,黑龙江省是我国粮食生产大省,也是食品原料大省,食品原料遍布全国,条例的出台对保障我国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最大亮点在于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和工作机制。 条例还提出对餐厨垃圾进行严格管理,严密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结合省情实际提出规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填补立法空白;规范校外托餐机构经营行为,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强化生产经营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条例还加大了食品安全问题行政问责力度。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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