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政府食安办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让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农村、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集散地、节日食品及地方特产集中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月饼、食用油、肉类、酒类及饮料等商品,各地要加大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各地还要结合“地沟油”整治、“瘦肉精”监管、打击非法添加和制售假劣酒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检查,严肃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群众举报和突发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食品安全消费常识。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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