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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重典治乱

时间:2013-06-18 15:00:4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导读: 我国《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其间,修订草案还将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法》修订

  背景:我国《食品安全法》即将启动修订,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其间,修订草案还将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对食品安全“重典治乱”的关注,重点可能还应放在执法上面。只有执法监管严密无缺了,才能最终守住食品安全的堤坝,为公众提供合格的公共安全服务。

  《京华时报》

  食品安全领域的“重典治乱”,不仅是对直接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更应当是对政府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失职常错位等现象与行为的治理。重典治官应当成为食品安全领域“重典治乱”的应有之义。

  《南方都市报》

  能不能将“权力监管依赖”换一个思路,根据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用法治思维行事的 原则,把食品安全的相当一部分监督权交给市场、交给消费者呢?比如降低法院立案的门槛标准,鼓励消费者对问题企业、商家提起食品安全诉讼,这样一方面可以 给公众以有效的监督权和监督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以把政府从庞杂的监管重压下适当解放出来,解决机构臃肿和权力寻租。

  《华商报》

  城管卧底

  背景:针对武汉城管练摊一事,武汉城管委官方回应称,摆摊城管确为正式执法队员,摆摊意在通过“换位思考”,“体验执法”。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官方展示了摆摊城管数万字的“摆摊日记”。

  “角色互换”对解决城管与小贩的关系,提升城管形象,没有太大价值。在很多时候,“知道”是一回事,而“行动”却是另一回事。绝大多数时候,是屁股决定脑袋,而不是相反。

  《新京报》

  回应社会关切不是说相声,不需要抖“包袱”。“体验生活”已经曝光,还有何藏着掖着的必要,不知把自己当成了“特情部门”的武汉城管怎么善后。

  《京华时报》

  当事城管并非领导人员,其权限范围极为有限,以极个别城管队员参与的“体察民情”,最多是让“参与者”个人对小商贩艰辛感同身受,而很难影响和辐射到城管全体和影响整体城管执法水平。

  《华商报》

  在城市谋生的人在想什么、急什么、恨什么,生存现状生活追求怎么样,城管当然可以去感同身受、换位思考。但说到底,城市管理应有如何待人的伦理思考,这应该成为激发城管思路变革的内在因素。

  《长江日报》

  偶然的互动智慧不能彻底改变城管形象,而应将文明、柔性贯彻到日常的执法工作中,让执法对象看得见感受得到执法者的进步。要修复城管形象,除了“体验式执法”,执法者还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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