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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建立食品安全“五查”长效工作机制

时间:2013-12-13 18:12:15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周聪慧
导读:河南省新密市日前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五查”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乡镇(办)隐患排查、食安办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责任倒查一体化“五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到权责清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追究有据,河南省新密市日前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五查”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乡镇(办)隐患排查、食安办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责任倒查一体化“五查”工作机制。

  该机制旨在严格落实“五个100%”工作目标,即:企业每月开展自查率达到100%;部门每季度对本环节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达到100%;乡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率达到100%;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率达到100%;所有问题、隐患建档造册率达到100%。

  一是建立“五本台账”。即:企业自查台账、部门监管台账、乡镇(办)排查台账、督查台账和责任倒查台账。

  二是对各乡镇(办)和监管部门实行“周督查、月评比、季考核、年评定”制度。“周督查”:即市督查考评办、政府政令室、食安办围绕“五查”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和“五本台账”建立情况,每周联合对各乡镇(办)、监管部门及企业进行督查。“月评比”:即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每月开展一次核查和评比,依据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对企业进行排序,曝光不合格食品企业名单。“季考核”:即对各乡镇(办)及有关部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季度一考核,并依据考评细则进行量化打分、排序。“年评定”:即分别依据月评比、季考核等情况对企业、乡镇(办)和监管部门进行全年等级综合评定,按照评定结果奖优罚劣。对当年内综合评定为“差”的企业,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法取消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资质,对综合评定为“好”的企业由市政府授予当年内“新密市食品安全放心企业”称号,并实施动态管理;对被评定为“优秀”的单位授予“食品安全先进单位”称号,评定为“差”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差”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对分管食品安全的有关责任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对其调整分工,同时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通讯员 周聪慧)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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