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四川新闻网广元10月19日讯(记者 高志农) 10月18日,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对做好广元中药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中药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中药质量要求,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从2012年9月中旬至2012年12月中旬,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中药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行动将重点规范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要确保其使用的中药材来源、产地稳定,加强对中药材安全性指标的检测和控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要求和炮制规范进行炮制生产,具备与所生产品种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能力,按标准对每批购进的中药材和所生产饮片进行检验;中成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和生产工艺投料,具备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中药前处理、提取能力,保证生产体系完整,强化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中药饮片并索取合法票据,严格执行药品GSP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规定,完善购进记录、验收、储存、运输、调剂、临方炮制等过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会议认为,经过前期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约谈告诫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中药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应如实记录并立即予以整改。 会议安排,下一步,要围绕规范查处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计划,对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经营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和风险排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监管档案。 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要监督企业尽快落实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一查到底,实行“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3+0”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涉及辖区外的,应及时函告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要按规定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并予以公布。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打假扶优,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督查,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严格规范药品管理,切实清除药品安全隐患,努力为合法企业保驾护航,努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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