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消防安全 > 安全与法

辽宁:多措施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时间:2012-08-27 11:04:00  来源:中新网  作者:佚名
导读: 新学期开学在即,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在开学前全面排查清理在用学生接送车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辽宁省

63458939289833500067649.jpg

      新学期开学在即,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在开学前全面排查清理在用学生接送车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辽宁省各市、县(市、区)正在抓紧组织开展校车使用需求调查研究,针对需要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配备的比例、校车运营的组织形式、过渡期时限、校车运营企业的组建、随车照管人员等问题,制定校车服务方案。辽宁要求,今后,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负责校车使用许可审查和校车驾驶资格审批,根据当地政府批准决定核发校车标牌,审批校车驾驶资格。对不具备校车使用许可和驾驶人审批资格的城区,其下辖农村乡镇的校车,由市级教育、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审核,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有效期为一年的校车标牌。

责任编辑:xinbao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