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9月30日,辽宁省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的范围覆盖全省各级各类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非学历培训机构)和校外活动场所。
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多起校内性侵、体罚等事件,引发公众对教师素质拷问。本次检查中,对教职工的各项排查是重点工作之一。
将重点检查校内员工中有无仇视社会、易肇事肇祸人员,有无心理疾病、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各类传染病或特异体质人员,有无有违法犯罪嫌疑、品行不端、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管控,妥善安排,严防发生侵害师生的案件。
恶劣天气可停课
校舍安全:将重点检查D级危房是否停止使用,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维修,校内所有建筑物及围墙、大门、护坡(坎)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已采取措施解决。尤其是汛期,在出现恶劣天气情况下,是否采取应对措施。
校内消防设施:包括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容易出现隐患的地方进行排查。
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中小学、幼儿上下学车辆情况。坚决杜绝农用车、摩托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学校可视情况停课,司机可视路况停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校园周边列入检查
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建筑内的商业场所是否存在经营有毒、有害、放射性、噪音、污染环境等经营项目。对于校园周边治安状况、道路交通状况和经营场所可能对学生安全造成威胁的,将报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对有毒有害和危险品工厂企业责令停产或停业。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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