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寨河乡大路村刘某到平凉市崆峒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室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民警在核查刘艳娟的港澳通行证办证信息时,发现照片是刘某本人,但是身份证信息却不同,出入境管理科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2006年秋,刘某所在的打工单位要组织职工去港澳旅游,因为刘某前夫在四川,婚后欲将其户口迁往四川,但是迁移证丢失了,致使刘某成为“黑户”。于时刘某冒用其姐姐刘艳娟的户口本、身份证骗办了港澳通行证,于2006年11月21日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25日又从深圳罗湖口岸入境。刘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9月12日,崆峒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骗取其他出入境证件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报甘肃省出入境管理局将其列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限其3年不准出境。(通讯员 兰素福 郑 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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