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墓地纠纷、火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进行,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司法局加强领导,及早部署,采取“四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严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各科室值班,实行由班子成员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杜绝因信息不畅、措施不当、工作不力而引发的重大事件的发生。
加强宣传工作。为应对清明节森林火灾高发态势,该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着重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火意识,树立文明新风,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
排查调处到位。在清明节来临之前,要求各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纠纷台账,掌握纠纷隐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与此同时,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认真梳理化解,逐件落实责任人,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切实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要求各司法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强化帮教责任意识,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切实减少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 (通讯员 窦新越 王淑荣)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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