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消防安全 > 消防与法

消防提醒“三步”安全处置烟花爆竹

时间:2013-02-02 17:16:00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作者:岳德亮
导读: “每年春节期间,医院急诊室都有不少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的人。”春节即将来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的消防专家2日发出警示,并提醒“三步”安全处置未燃放的烟花爆竹。 南湖

    “每年春节期间,医院急诊室都有不少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受伤的人。”春节即将来临,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的消防专家2日发出警示,并提醒“三步”安全处置未燃放的烟花爆竹。

    南湖区消防大队的参谋建议,市民应该到指定的销售地点购买,购买时可以查看商店显眼位置是否张贴有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购买时,要看清产品的外包装和激光防伪标志,不要买假冒伪劣产品。

    “燃放时,建议不要手持,在上风方向引燃并观看。‘熄火’的烟花爆竹用水彻底浇灭,千万别再点燃,以免发生意外。如果带着孩子放烟花,一定要看牢孩子。”这位参谋说。

    考虑到有些市民会一次性买较多烟花爆竹放家里,如果在节日期间没有全部燃放完毕,消防部门建议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如剩余烟花爆竹威力较小、价值不高、数量不多,可用水将其全部浇湿,进行报废处理;

    二、可将剩余烟花爆竹退还给原烟花爆竹销售点;

    三、若是剩余烟花爆竹较多,原销售点又不回收,建议报警处理。(记者 岳德亮)

责任编辑:xinbao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