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甘肃省崆峒消防大队在对辖区装修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平凉市312国道南面的一家正在室内装修的游泳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
为持续深入推进“春防”行动,进一步深化火灾防控工作,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8日下午,崆峒消防大队大队长杨志刚亲自带队,对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唯一宝贝游泳店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擅自装修,装修中大量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易燃可燃材料,且装修施工现场未设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如不及时制止和整改,将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耐心向该场所负责人和装修工人详细讲解了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大量易可燃材料装修的危害性,向其宣讲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当即责令该场所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对该装修场所依法实施了临时查封,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目前,该场所正在积极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据悉,崆峒消防大队将持续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等的消防监督与管理,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郑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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